3月5日,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回顾了去年的主要工作,明确了今年的主要预期目标,并安排了今年的重点工作。
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在医药卫生和健康保障领域,主要部署了九个方面的重点工作,共计390字。这些工作有的是在之前的基础上再次强调,有些则是首次提及。
我们对五年来的政府工作报告进行对比,看历年政府工作报告在这些关键点上的表述方式有何不同,与读者共飨。
2022年:着眼推动分级诊疗和优化就医秩序,加快建设国家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,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,提升基层防病治病能力,使群众就近得到更好医疗服务。
2021年:加强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队伍建设,提升县级医疗服务能力,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。
2020年:提高城乡社区医疗服务能力。推进分级诊疗。
2019年:发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,加快建立远程医疗服务体系,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和医护人员培养,提升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。
2018年:推进分级诊疗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。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。
在之前的政府工作报告中,分级诊疗都放在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部分,此次则放在重点工作的最后一条,说明提升县域医疗服务水平,越来越受重视。“使群众就近得到更好医疗服务”,更加明确了县域医疗机构的定位。
2022年: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。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提高30元和5元,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。
2021年:居民医保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分别再增加30元和5元,推动基本医保省级统筹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。
2020年:提高基本医疗服务水平。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,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。对受疫情影响的医疗机构给予扶持。
2019年: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。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,一半用于大病保险。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,报销比例由50%提高到60%,进一步减轻大病患者、困难群众医疗负担。
2018年: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保障水平,居民基本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再增加40元,一半用于大病保险。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,把基层医院和外出农民工、外来就业创业人员等全部纳入。
2022年:推进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,确保生产供应。
2021年: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,逐步将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报销,完善短缺药品保供稳价机制,采取把更多慢性病、常见病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等办法,进一步明显降低患者医药负担。
2022年:强化药品疫苗质量安全监管。
2021年:强化食品药品疫苗监管。
2020年:严格食品药品监管,确保安全。
2019年:药品疫苗攸关生命安全,必须强化全程监管,对违法者要严惩不贷,对失职渎职者要严肃查办,坚决守住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防线。
2018年:创新食品药品监管方式,注重用互联网、大数据等提升监管效能,加快实现全程留痕、信息可追溯,让问题产品无处藏身、不法制售者难逃法网,让消费者买得放心、吃得安全。做好北京冬奥会、冬残奥会筹办工作,多渠道增加全民健身场所和设施。
2022年: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加强医保基金监管。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办法,实现全国医保用药范围基本统一。
2019年: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优化医保支出结构。抓紧落实和完善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,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、即时结算,切实便利流动人口和随迁老人。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。
2022年:坚持预防为主,深入推进健康中国行动。逐步提高心脑血管病、癌症等疾病防治服务保障水平,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。
2021年:推进卫生健康体系建设。持续推进健康中国行动,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,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,创新医防协同机制,健全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和物资保障体系,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。
2020年: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。普及卫生健康知识,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。要大幅提升防控能力,坚决防止疫情反弹,坚决守护人民健康。
2019年:加强重大疾病防治。我国受癌症困扰的家庭以千万计,要实施癌症防治行动,推进预防筛查、早诊早治和科研攻关,着力缓解民生的痛点。做好常见慢性病防治,把高血压、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。加快儿童药物研发。加强罕见病用药保障。完善生育配套政策,加强妇幼保健服务。
2018年:实施健康中国战略。坚持预防为主,加强重大疾病防控。改善妇幼保健服务。
2022年:健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,抓好公共卫生队伍建设,提高重大疫情监测预警、流调溯源和应急处置能力。
2020年: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。坚持生命至上,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,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,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,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。用好抗疫特别国债,加大疫苗、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,增加防疫救治医疗设施,增加移动实验室,强化应急物资保障,强化基层卫生防疫。加快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。
2022年:深化公立医院改革。规范医疗机构收费和服务,继续帮扶因疫情遇困的医疗机构,补齐妇幼儿科、精神卫生、老年医学等服务短板。
2021年: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,扩大国家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。支持社会办医,促进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规范发展。
2020年: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。发展“互联网+医疗健康”。建设区域医疗中心。
2019年: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。促进社会办医。坚持预防为主,将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经费全部用于村和社区,务必让基层群众受益。抓好传染病、地方病、青少年近视防治。
2018年:加大医护人员培养力度,加强全科医生、儿科医生队伍建设。
2022年: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,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。
2021年:坚持中西医并重,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。
2020年: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,加强中西医结合。构建和谐医患关系。
2019年: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。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管理。
2018年:支持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。鼓励中西医结合。